2023年北京市各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一览表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一、东城区

认定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晋级补差。

文件依据:《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东政发〔20227号)

隐藏奖励:

1.房租补贴。对新设立、新迁入东城区且在北京市内租用办公用房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其综合贡献,最高按照年租金的50%给予房租补贴,连续支持三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种子独角兽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2.营业收入突破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的入库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种子独角兽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入库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认定年起三年内,按研发投入超过国高新认定标准部分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种子独角兽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4.将入库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纳入东城区高精尖企业名录,进行企业发展综合评价,对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且利润超过1亿元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根据其综合贡献,给予企业高管、核心骨干人才团队150万元、210万元奖励。

5.入库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获得投资机构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按融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创新产品贷款的入库种子独角兽,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同期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

文件依据:《东城区加快培育引进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发改发〔202117号)
注:种子独角兽:对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高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经认定后优先入库。

 

二、西城区

认定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元

隐藏奖励:

独角兽、隐形冠军、上市企业或其他经评定的有重大影响力或突出贡献的企业,自注册纳税起连续三年内,可任意选择一个自然年度享受一次性区综合贡献奖励,奖励标准为区综合贡献的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022 修订版)(西科管发〔20222号)


三、丰台区

认定奖励:

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

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扶持;

首次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100万元扶持。

文件依据:《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丰投促发〔20205号)
隐藏奖励:

1.加大奖励支持。对新入区或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形成的区域综合贡献连续三年按最高70%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总额按最高80%给予奖励。

2.降低办公成本。对购买丰台区国有企业自持空间的,给予市场价格至少八折优惠;对租用办公用房的,北京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南中轴大红门首都商务新区租金不超过3/平方米/天,丽泽金融商务区租金不超过5/平方米/天。

3.上市服务机制。对独角兽企业上市和挂牌,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同时设立引导、投资等各类产业基金,支持培育独角兽企业快速发展。

4.加强人才引进。每年提供不少于200个进京落户指标用于支持独角兽企业人才引进,为企业员工和外籍员工高效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推出5000套各类房源定向服务独角兽企业人才居住;对纳入“丰泽计划”的优秀创新团队和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丰科园委发〔202113 号)注:独角兽企业(含潜在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

 

四、石景山区

认定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晋级补差。

隐藏奖励:

1.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定位的科研项目,经评审,按照项目研发投资总额的3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2.针对新注册或新回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达到50万以上且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200平方米 () 1000平方米的,经认定,按照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支持3年;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5//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0平方米,连续补贴3年;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达到1000平方米 () 以上的,经认定,按照15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0平方米,补贴资金分五年等额发放。(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园区管委会)

3.鼓励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积极推荐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对经推荐纳入“景贤计划”的人才,给予个人相应专项奖励最高100万元,并享受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各类服务保障;单个“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获得人才租赁住房指标1套,在此基础上结合区级综合经济贡献可以增加相应指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套。(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财政局)

4.针对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按照在本区缴纳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适当奖励。(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

5.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广“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按照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连续支持三年。单一企业每年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6.鼓励投资机构对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根据投资效果可按机构对企业实际投资金额 ( 限于货币出资) 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单个机构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引导石景山区现代创新产业基金直投或设立子基金,支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区金融办)

7.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其他境内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板直接上市的企业,给予市区两级最高9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8.针对每年定向输送“专精特新”企业落户石景山区的招商平台、中介机构,经认定,对提前备案、引进单个企业每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经引进企业和区主管部门共同认定,按照引进企业年度区级综合经济贡献的5%给予奖励,连续支持三年。(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文件依据:《石景山区关于促进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石经信局〔20228 号 )

 

五、大兴区

认定奖励: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20万元;

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0万元。晋档补差。

隐藏奖励:

1.对上年度主导编制、发布实施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商业航天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团体、地方、军用)标准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主导编制氢能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团体、地方、军用)标准并发布,且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支持资金。

政策依据:《大兴区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京兴政发〔20227号)、《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京兴政发〔20226号)

注:以上政策仅适用商业航天领域、从事氢能领域相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六、北京经开区

认定奖励:

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晋级补差。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京技管[2020]43号 ) 

隐藏奖励:

1.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年度目标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高出部分的2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局)

2.对由区外迁入、在区内新建重大产业项目且购置研发设备5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购置设备款总额20%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京技管〔20228 

3.对承租区内经营性园区、特色产业园、城市更新园区、商务楼宇的非国有企业产权权属房屋中的重点科技型小微企业(包括: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小微企业),自202241日起至2022630日止(共91天),按照不高于承租企业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平米,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企业年度获得各项房租补贴的金额不超过其实际支付租金总额。(责任单位:科技创新局)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74号)

4.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对于首次纳入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企业,给予年度区域经济贡献中开发区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50%的奖励,最高3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4.0版)》京技管〔202212 

注:废止日期:2023/1/29

 

七、通州区

认定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1版)》(通经信局〔202172号)

 

八、昌平区 

隐藏奖励:

采取后补贴方式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或奖励,原则上当年项目次年拨付。每个项目申报单位每年仅限申报1个改造项目,且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每个改造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后入选国家及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灯塔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入选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昌平区支持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荣誉称号的企业。

 

九、顺义区

认定奖励:

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晋级补差。

政策依据:《顺义区打造大中小融通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实施办法》(顺经信字〔202192 号)

隐藏奖励:

1.支持经认定的种子企业、苗圃企业、小巨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化、市场开拓、人才与培训、管理咨询、投融资等服务,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0%

2.给予经认定的种子企业、苗圃企业、小巨人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按照银行贷款额最高2%给予贴息支持,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单笔贷款最多支持2年。

3.给予经认定的种子企业房租补助支持,按照实际支付房租50%给予补助支持,每年最高补助15万元,租期最多支持2年。

4.给予种子企业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房租补助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苗圃企业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小巨人企业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支持,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5.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50%,最高支持金额增加100%;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30%,最高支持金额增加50%;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0%,最高支持金额增加20%。种子企业、苗圃企业、小巨人企业优质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可适时给予相关基金支持。

政策依据:《顺义区创业摇篮计划支持政策实施办法》(顺政办发〔20215号)

注:已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直接认定为苗圃企业。已被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直接认定为小巨人企业。


十、怀柔区

隐藏奖励:

对仪器领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流服务机构在怀柔科学城建立的销售中心、服务中心、展示中心、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分支机构,根据其入驻形式,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精准支持怀柔科学城科学仪器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怀科管发〔20214号)
注:专精特新企业指经国家工信部或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评价和公示后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十一、密云区

认定奖励:

对首次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产业链),智能制造标杆工厂等认证的企业予以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认证奖项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认证奖励后获得同类国家级认证的企业,补齐奖励差额。

政策依据: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密政发〔202131号)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本政策适用于国家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企业。 

1.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对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分档予以支持,第一年最高支持200万元,第二至三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2.支持企业申请智能化、数字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对迁入本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4.完善重点产业链配套。围绕龙头企业薄弱环节,组织企业开展揭榜攻关和样机研发,根据项目投入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并给予资金补贴(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支持企业在A股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市级财政按规定给予每家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市金融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市财政局,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6.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设或并购企业、开展装备制造和国际产能合作等项目,贷款贴息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和投资性补助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利用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等提供融资服务(市商务局,北京金控集团)。支持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线上外贸展会等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70%的资金支持;对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技术和产品年度总额不低于规定金额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市商务局)

7.支持医药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对近两年内通过FDAEMAPMDAWHO等国际机构注册,且在本市生产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给予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奖励额不超过10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给予落户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以上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各区政府或相关部门所有。